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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原因,旅行社与游客旅游退费问题案例

来源:公众号:旅游独角兽 发布:2021年05月16日 作者:李勇律师 人气:1240
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因旅游报团退费的问题,近两年旅行社同游客的扯皮也变得日渐增多。这不近日,团队的曲长帅律师就接手了这样一起案件。这起案件也正是疫情之下因退费问题发生的扯皮。
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因旅游报团退费的问题,近两年旅行社同游客的扯皮也变得日渐增多。这不近日,团队的曲长帅律师就接手了这样一起案件。这起案件也正是疫情之下因退费问题发生的扯皮。当A旅行社找到曲律师后,经过认真研讨分析,该案已于前几日在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最终判决结果也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把A旅行社的损失降到了最低,极大维护了A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接下来给大家一起来摆摆!

以下为正文约2000字 阅读约4分钟 


   

 案情简介  

事情是这样的,202018日,原告崔某等八人与被告A旅行社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崔某等八人于2020131日出发前往泰国普吉岛等地旅游;202025日返程,并支付旅游费用31640元。202014日与202018日,原告分两次向案外人刘某支付旅游费用31640元。因全国疫情爆发,被告A旅行社与原告崔某等八人合意解除前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被告A旅行社应退还原告旅游费用31640元,被告A旅行社仅于2020630日与2020715日,分两次向原告崔某等八人退还旅游费用11000元。截至目前,尚欠20640元未退还。为此,原告请求被告立即退还原告旅游费用人民币2064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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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 

一、被告A旅行社向原告崔某等八人退还旅游费用2064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本案纠纷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客观原因所产生的,显然属于“不可抗力”,那何为“不可抗力”,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不可抗力 是指人的力量或当时的客观状态,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既然本案属于“不可抗力”,那问题就来了

 

一、原告崔某能否向被告主张退还旅游团费?

本案系旅游合同纠纷,原告崔某、被告A旅行社是合同签订的相对方,并且该旅游合同的签订系原被告双方经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合意,旅游合同签订后对原被告双方均应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原告崔某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产生不可抗力后,合同已经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扣除相关费用后余款应当退还。为此,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告向被告A旅行社主张退还旅游费用其实并无不妥。

 

二、被告A旅行社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因为本案中《出境旅游合同》的签订主体分别为原告崔某、被告A旅行社。按照常理来讲,原告崔某应向被告A旅行社转账支付团费,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告崔某却将团费转给了案外人刘某,被告A旅行社实际上并未收到任何团费。既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法院判决A旅行社应向原告退还旅游团费,那被告A旅行社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其实我们再来简单梳理一下本案就能得出答案,本案中原被告之间为旅游合同纠纷,但被告A旅行社与刘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当然不能在本案中予以处理,所以被告A旅行社完全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本案中原告崔某主张的违约金在不可抗力事件中为何不应予以支持?

通过如上所述的“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可知,本案中双方合同的解除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属于双方均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并非属于某一方的违约行为,故对于原告违约金的诉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律师建议  

针对像“新冠肺炎”疫情这种类似的不可抗力事件近来因受疫情等的影响频频发生,对于此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本条是对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使旅游行程受到影响时,合同的解除、变更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旅游活动中经常会发生意外状况,导致行程改变以至取消。遇到此类状况,团队旅游者极有可能各自主张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而旅行社又不可能满足每一旅游者的诉求。为此,需要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但还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可抗力事件的产生,一般并非是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导致的,所以遇到此种情况也希望起初双方当事人都相互体谅下,毕竟这也不是谁想看到的结果,毕竟最后的退费问题也肯定是按照法律行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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